《命题心理学》(Examination Formulating Psychology) 是由 Liuyue 于 2008 年首先提出的。它主要研究的对象是教育工作者在给测验的考卷命题时的心理,并以此得名。它对命题者的研究在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。并且,其目的是通过运用研究命题人的命题心理时得出的结论,在考试中取得更加理想的成绩。

《命题心理学》最初阐述了如下基本原理:

  1. 命题的目的是检测学生在某阶段某方面的学习情况;有时命题的目的是命题人意欲获得命题所得的酬劳。
  2. 一份好的命题试卷可以检测学生多个方面的学习情况,所以这种命题试卷中不会有重复的方面。
  3. 命题人会希望选择题和判断题等客观题的正确答案的字母代号(或数字代号或符号等)出现的次数均衡。
  4. 命题人希望考生在不懂正确答案的时候猜测出正确答案的概率最低。

《命题心理学》给出了如下基本定律:

  1. 根据原理 3, 兼顾考虑原理 4, 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:对于有 n 个选项的单项选择题,如果 n 为奇数,那么这类选择题正确答案可能性最大的是第 (n+1)/2 个选项(即中间选项);如果 n 为偶数,那么这类选择题正确答案可能性最大的是第 (n/2)+1 个选项。
  2. 根据原理 4, 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:对于单项选择题,各个备选答案的每个部分可以看成元素;如果某些元素重复的次数比较高,那么包含这些元素最多的备选答案是正确答案的可能性最大。(比如某个单项选择题有3个选项:A.123; B.234; C.345, 其中 1 和 5 各出现一次,2 和 4 各出现两次,3 出现了三次;B 选项包含了最多的重复的元素,那么它将最有可能是正确的答案。)
  3. 根据中国古代负有盛名的《九阴真经》中的第三个逗号句“事故虚胜实”,还有原理 4, 兼顾考虑原理 3, 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:对于正误判断题,答案中选择“错误”的次数要比“正确”的次数多。
  4. 根据原理 4, 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:对于“xxx是否正确?正确请填写‘正确’,错误请写出理由”此类题目,答案为“错误”并且让你写“理由”的概率是相当大的。

《命题心理学》是一门新兴的学科,是考生们的有力武器。中国强大的考生队伍,给它带来了勃勃生机。并且《命题心理学》的研究需要进一步的实践说明和理论论证,它还在不断的充实和完善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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